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在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中,我省高速公路共检测10段1000公里。检测结果发现约4公里路况不合格,193公里路况不达标,扣分较严重,影响较差。为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法律制度,规范高速公路经营行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路况质量和安全通行,现通报如下:
一、根据“国检”检测结果,决定对存在不合格路段(附件1)的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沿海板块等三家公司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二、对杭宁高速(总长98公里)、甬台温高速宁波一期(总长49公里)、甬台温高速台州二期(总长46公里)养护工作实行省级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上述路段业主要按照“每公里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或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均大于90”的标准制定整条路段的整改方案,于15日内报省公路局和所在市公路局。整改工作要求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市公路局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整改工作情况。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未达相应技术要求的,届时将依法实施指定养护,暂停拆分通行费收入。
三、本次“国检”约193公里检测结果不达标,属于扣分路段(详见附件2)。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举一反三,抓紧调整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增加大中修养护工程投入,完善路面养护科学决策机制,提升小修保养和预防性养护质量,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优秀,为我省在“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中进入优秀行列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1.“十二五”国检高速公路路况不合格路段
2.“十二五”国检高速公路路况不达标路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