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达到全装修标准的住宅设计(全部专业)均可申报,每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125平米以内。
二、申报条件
从事住宅设计、住宅性能研究、住宅部品部件生产商、集成供应商等单位、个人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三、作品应符合以下原则
1、充分体现人居和谐理念,符合相应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符合现行住宅产业政策。
2、土建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部品、部件设计应统一考虑,一体化进行。户型设计应标准化、模数化、精细化,坚持大空间原则,能够适应不同的家庭构成需求,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3、能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在有效利用资源和保障大多数人住房利益的前提下,以中小套型住宅为先导,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整体化发展,推动内蒙古住宅产业化持续发展。
4、设计作品要坚持经济性原则,注重建筑产业化建造技术的应用,要满足套型的模数和模块化设计要求。
5、设计作品要坚持适用性原则,注重套型空间的适老宜居,空间的可变性以及降噪防扰等要求,同时要结合内蒙古地域气候特征符合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
6、设计作品要坚持美观性原则,在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建筑造型文化艺术和色彩的丰富性,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方便、健康的人居环境。
四、设计要求
1、设计套型建筑面积为50~125m2/套,单元组合不少于两户的6层~18层住宅,层高3米;鼓励应用BIM技术,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
2、本次征集活动按套型建筑面积划分为A、B、C、D、E、F六种套型类型,申报者可任意选择3种以上不同的套型类型作为一组申报方案进行设计。
3、所有作品均按以下套型建筑面积、单元组合套数和居室空间要求进行设计:
套型
类型
|
套型
面积
|
卧室
(数)
|
卫生间
(数)
|
单元组合
套数
|
备 注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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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2-3
|
2
|
2-3
|
6~18层
|
B
|
110
|
2-3
|
1
|
2-3
|
6~18层
|
C
|
95
|
2
|
1
|
3-4
|
6~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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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80
|
2
|
1
|
3-4
|
6~18层
|
E
|
65
|
1-2
|
1
|
3-4
|
6~18层
|
F
|
50
|
1
|
1
|
3-4
|
6~18层
|
注:每个套型类型的套型建筑面积浮动为±5平米,E、F类型按照适老住宅设计
4、各户型户间墙应具关联性,所有套型设计的单元组合(住宅楼单元组合数为三个单元)应满足多样性组合要求,避免“千房一面”。套型面积计算应算至外保温层外表皮,保温层厚度应满足相关规定(不考虑单元门厅和屋顶机房的公摊面积)。
5、6层住宅应设置电梯,电梯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范规定,户内空间不应设置高差。
6、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每户均安装太阳能热水,并按分户式设计,合理考虑储水箱和采集板悬挂位置。
7、按照同层排水设计,中水回用应分户式设计,同时中水回用设计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规定。整体厨房、整体卫浴设计,厨房及卫生间设施设备应设计详图,考虑厨卫防反味、串味等技术的应用,避免反味、串味。
8、套型单元组合平面内应根据不同的层数要求布置相应的水暖、强弱电管井和消火栓,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考虑光纤入户,采暖方式不采用地暖。
9、套型设计应对入户过渡空间、起居空间、就餐空间、卧室空间、厨卫空间、阳台空间和储藏收纳空间的家具、管道和设备等(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进行详细布置,满足建筑装修一体化要求;若有阳台应封闭。
10、套型设计应考虑结构设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考虑高强钢筋的应用,并符合PC装配组件拆分组合的要求(或其它产业化装配结构形式),并明确标示区分承重墙和填充墙体,套内隔墙均采用轻质隔墙条板,体现大空间理念。
11、立面造型应简洁,体型应规整,避免使用过多装饰性构件,符合内蒙古地域文化特征,并应通过图示或说明阐述其大量建设时,如何满足街区丰富性要求。
12、套型设计尺寸标注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标注单元平面尺寸、开间进深轴线尺寸以及门窗洞口尺寸。
13、鼓励申报者提出创新设计思路,特别是针对住宅产业化、绿色环保和适老宜居等方面的创新设计。适用于保障房建设的住宅设计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一星等级并同时达到《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中1A标准;适用于非保障房建设的住宅设计应达到《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中2A或以上标准。
五、评选原则
1、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邀请国内外工程设计、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及建筑节能等方面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
2、获奖作品应在技术水平、技术创新、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居领先水平。
3、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出版获奖作品集,对获奖作品将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对获奖单位(申报人)赠送获奖作品集一套。
4、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及“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 网上公布。
六、奖励办法
1、对获奖作品进行适当奖励;
2、获奖作品将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的标准户型和开发中小户型商品住宅的推荐户型,在今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择优选用,在房地产开发中优先推广采用;
3、获奖单位在我区进行建筑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中适当加分;
4、获奖作品所采用的部品部件及成套技术在住宅产业化基地生产时提供优惠政策。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需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套型绿色产业化住宅设计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申报人申明(详见附件二)。
2、图纸要求:
图片(效果图或实物照片)材料均应有较好的清晰度,以便于输出及网上浏览,图片为JPG格式。
图面表达内容:
①设计作品应附创意说明(不少于500字);
②各套型平面(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型建筑面积);
③住宅标准层单元平面;
④套型多样性单元组合示意图;
⑤立面图和剖面图;
⑥单体住宅建筑效果图;
⑦对主要应用技术的必要说明及相关设计详图、图片、图表等,数量不限。
3、设计图纸一律采用计算机绘图,以A3彩色文本尺寸装订成册,封面和封底采用硬板纸。图面表达形式不限(包括彩色透视图),以充分体现参赛者的创作意图为宜。
4、报送图纸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图纸及相关资料、申报人简历或申报单位简介等),并用深色不透明纸密封于A3彩色文本封底内侧右下角。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作品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文字说明应简单明确、全面概要设计意图。
5、申报表和附件A4图幅装订两份;图纸和照片A3图幅装订两份。
八、其他事宜
1、本次征集活动免交各种费用。大赛出版的画册及光盘亦不向获奖单位和个人支付稿费。
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3、参赛方案、电子文档、光盘和报名表,可通过邮局寄送或直接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4、参赛方案中不能出现任何与作者和指导者的姓名、单位等有关的标记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5、组委会对竞赛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参赛作品的刊登、出版、展览版权归组委会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九、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邮政编码:010050;E_mail:nmgkcsj@163.com;联系人:王宇(0471-6965662,1500471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