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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泽国至新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打印]添加时间:2016-06-0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泽国至新河公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物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温岭市泽国镇104国道复线大溪至泽国段与路泽太一级公路平交处,终点位于温岭市新河镇渡首村附近,接椒新线复线,与椒新线复线设置平面交叉。

根据工可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5.213km,全线设置大桥130.04m/1座,中小桥315.32m/8座,涵洞8道,平面交叉7处,港湾式停靠站两对,总投资约60000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80km/h,全线路基宽度30.5米,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3.5m(辅车道)+1.5m(分隔带)+0.5m(右侧路缘带)+2×3.75m(行车道)+0.5m(左侧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2]×2=30.5m。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要求。

2.3 招标范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泽国至新河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路线全长约5.213公里,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地形图、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技术设计(如需要)、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详勘、定测外业完成后6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20份;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8)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建设工程交易处)承包单位交易证,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证办理办法请登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物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

联系人:陈军波

电 话:0576-86105179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青商大厦12楼

邮 编:310004

联系人:柯赵顺

电 话:0576-86109580

传 真:0576-86087802

邮 箱:364916786@qq.com

温岭市物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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