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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资料:A类单层砖柱厂房哪些部位需抗震承载力验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276
核心提示:一、7度I、II类场地,单跨或多跨等高且高度超过6m的无筋砖墙垛、高度超过4.5m的等截面无筋独立砖柱和混合排架房屋中高度超过4.5m

一、7度I、II类场地,单跨或多跨等高且高度超过6m的无筋砖墙垛、高度超过4.5m的等截面无筋独立砖柱和混合排架房屋中高度超过4.5m的无筋砖柱及不等高厂房中的高低跨柱列。

二、7度III、IV类场地的无筋砖柱(墙垛)。

三、8度时每侧纵筋少于3φ10的砖柱(墙垛)。

四、9度时每侧纵筋少于3φ12的砖柱(墙垛)和重屋盖房屋的配筋砖柱。

五、7~9度时开洞的水平截面面积超过截面总面积50%的山墙。

六、8、9度时,高大山墙的壁柱应进行平面外的截面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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