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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654
核心提示: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7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于2011年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517,022.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元,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15日全部到位。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3,527,414.69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注册全资子公司20,000,000.00元、投资参股公司39,000,000.00元(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倒班楼项目支出4,301,578.33元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1,225,836.36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累计10,827,525.26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7,783,087.60 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53,527,414.69元。其中,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427,608.78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099,805.9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分别开设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分别开设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见右下表)

  注:金属项目及非金属项目:根据公司原对各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 2014年6月,项目完工。现因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需要,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工业用地。变更后项目预计至2015年6月完工,此次实施地点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自2011年1月开始实施,原建设周期一年,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现预计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投入使用。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预计在2015年6月项目投入完成。

  上述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3

  914.2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总额为3

  122.58万元。

  公司于201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

  3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0 ,共12 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 32 台(套),投资额约为 4800.00 万元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公司于2011年8月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了银行贷款,同时分别于2011年9月和10月用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3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0 ,共12 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 32 台(套),投资额约为 4800.00 万元

  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之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之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00万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项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已用超募资金投入倒班楼项目 4,301,578.33元。

  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4,381.08万元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3,900.00万元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3、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7,783,087.60元(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827,525.26元),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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