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省发改委不再对该省重大项目进行招标公告前的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改为在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省发改委将协调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今后,四川在省和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分批运行“四川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步实现招投标活动网上备案、网上招标、异地远程评标、网上监管等全流程电子化,减少招投标活动人为干预因素,建成上下贯通、公平高效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平台。
另外,还将规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程序,加大对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同时,建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后评价机制,增强招投标合同约束,逐步规范招投标结果的落实和执行。(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