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4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又将如何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呢?
昨天下午,嘉兴市“建设讲坛”举办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专题讲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处长姚昭晖应邀来做了讲座。以上这些问题也得到了姚昭晖和市建管局相关负责人的解答。
嘉兴的绿色建筑处于起步阶段
提到绿色建筑,很多市民也许会一头雾水。其实,绿色建筑就是指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据悉,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推动和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早在2005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后,我市就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我市建立并完善了自上而下的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嘉兴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嘉兴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
而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记者从市建管局了解到,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并实施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另外,我市也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示范。
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在市建管局的相关负责人看来,嘉兴的绿色建筑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市民对嘉兴绿色建筑的认知度不够,民用建筑项目的各方主体重视程度也不够,管理模式比较碎片化,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以及建筑节能材料应用困惑较多等。
后续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工作
姚昭晖介绍,推进绿色建筑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是提升建筑品质的需要,是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记者从市建管局了解到,《条例》以地方立法的方式进一步健全了绿色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营等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在国内尚属首例,在业界也被誉为用法制这把“金钥匙”开启浙江绿建大门。
此次的专题讲座只是我市贯彻《条例》的一个开端,接下来,我市将如何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呢?
市建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将制定相应的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来实现在土地出让、项目核准等源头上把控绿色建筑实施的目的。而在绿色建筑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共同对各阶段进行监督。
除了制定规划作引领、加强监督促实施外,记者获悉,在积累成功树典型方面,我市将继续健全节能项目示范推广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市)建设,通过对单个或成片示范工程的政策鼓励和探索示范,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由点到面、从被动到主动发展。同时,将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成果认定工作,如开展星级评定等来树立一批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