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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月4日起可在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3日发布公告称,据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限购政策,将开通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渠道,即5月4日起可在网上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3日发布公告称,据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限购政策,将开通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渠道,即5月4日起可在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资料图:2016年10月10日上午,前往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办理房产证明的市民排起了长达近千米的队伍,从办理大厅一直蜿蜒至华侨路近上海路路口。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2016年10月10日上午,前往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办理房产证明的市民排起了长达近千米的队伍,从办理大厅一直蜿蜒至华侨路近上海路路口。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去年,南京房价涨幅较快、成交量创历史,连续多个月份在全国二线城市中房价涨幅居前。为办理购房证明业务,各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曾一度排出长队取号。

  在网上免费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将对买房人提供很大便利。

  根据告示,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告示称,通过网上申请取得的电子购房证明与通过现场申请取得的纸质购房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系统成熟后,适时取消线下纸质购房证明开具。

  电子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与纸质购房证明一样,目前为90天;如过期,可重新网上申请。

  告示称,凡当事人以虚假信息和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将注销所骗取或伪造的购房证明;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产交易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已办理的予以撤销;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不良记录,记入使用人、伪造人的征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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