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6年5月24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行业主管部门
名 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名 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
邮 编:325000
联系电话:0577-88860375
招标人
名 称: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10幢3楼
邮政编码:325600
电 话:0577-61889990
传 真:0577-61889987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招标评标结果
合同段 |
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勘察设计 |
第1中标候选人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马越峰 |
4380000 |
97.4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
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
技术标准:高速公路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2年4月23日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履约证明 |
马越峰 |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2标段 |
浙江省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技术标准:高速公路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3年12月3日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履约证明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
招标人名称: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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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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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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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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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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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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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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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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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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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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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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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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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童佳威 审核人:陈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