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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裕民县S317线岔口-哈拉克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6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裕民县S317线岔口-哈拉克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塔地交公字201634号文件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裕民县S317线岔口-哈拉克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塔地交公字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境内,共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10日预计90天,对本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②被交通运输厅或本地交通运输局列入黑名单或者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0日,每日10:00至13:30,16:00至19:3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裕民县客运站院内)购买招标文件。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图纸每套售价¥2000,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6月17日12时,地点: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地址:裕民县客运站院内)。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7日11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地址:裕民县客运站院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本合同段施工应提交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00)投标保证金,本合同段监理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裕民县客运站院内

联系人:明亮

联系电话: 186090170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燕

电话:0901-3344287、 13319012137

邮箱:1131689556@qq.com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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