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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专项活动配套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5.24专项活动配套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5.24专项活动配套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5.24专项活动配套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408-448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6GK029)

3、预算编号:15-5953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24专项活动配套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2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国库资金:5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4-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1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28 08: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28 08: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6年4月16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4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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