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6)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阿克陶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克陶县。
2.2招标范围:防渗改建渠道总长22.966Km,配套改(新)建建筑物20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座(改建),分水闸8座(新建),农桥6座(改建)。
2.3工期要求:2016年6月7日开工,2017年7月7日竣工(有效工期270日历天)。
2.4本项目划分为8个施工标段和2个监理标段:一标段:0+000-3+000干渠防渗改造;二标段:3+000-6+000干渠防渗改造;三标段:6+000-9+000干渠防渗改造;四标段:9+000-12+000干渠防渗改造;五标段:12+000-15+000干渠防渗改造;六标段:15+000-18+000干渠防渗改造;七标段:18+000-21+000干渠防渗改造;八标段:21+000-22+966干渠防渗改造;九标段:一~四标段施工工程监理;十标段:五~八标段施工工程监理。施工第七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施工其余标段均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标段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监理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一~六标段2016年5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七~十标段2016年5月3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陶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吾斯曼江
电话: 138099862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罗萍 李丽
电话/传真:0991-8885702、 13565401887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