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1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2.申报材料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建科[2007]315号)。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五条;
(6)《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建科 [2007]315号)。
4.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每一个半月受理一次。申报单位需提前咨询具体受理日期,并在省建设厅受理前10个工作日申报初审材料。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1个工作日→初审(市城乡建设局)9个工作日→上报省住建厅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1个工作日→初审(市城乡建设局)9个工作日→上报省住建厅
7.办理地点
咨询地点:常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常州市晋陵中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4楼,联系电话:0519—86612643,邮编:213002。
受理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联系电话:0519—86900295 0519—86900515,邮编:2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