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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图须过“审查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 合肥日报讯 昨日,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明确房屋建设、市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先过审查
      合肥日报讯 昨日,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明确房屋建设、市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先过“审查关”,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

通知要求,施工图审查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理等活动,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为此,建设单位需将施工图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并应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载明国家规定的审查内容、审查时限。

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与审查机构签订委托审查合同;勘察、设计单位也不得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审查机构不得接受非建设单位的审图委托。对于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记者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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